证券代码:688586证券简称:江航装备公告编号:2025-045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3.34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为人民币40985.34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4.40%。
*公司承诺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简述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下发《关于同意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4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93.61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3661.3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568.06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3.34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7月2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2002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103661.39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4093.34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40985.34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7月28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技术研究与科研能力建设项目1817517903
2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658813169
3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95007036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15000
合计5926353108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超募资金金额40985.34万元前次已使用金额12200万元
本次使用用途及金额□其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0985.3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4.4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2020年7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4.4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