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6证券简称:江航装备公告编号:2026-021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部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60%。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履职责任及风险、行业薪酬水平等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的确认以个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同时绩效薪酬基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核发,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发放。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四)在规定期限内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公司将相应期限内兑现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部分或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联董事刘文彪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