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8证券简称:凌志软件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7
普通股股东人数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567298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567298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0.5762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576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宝泉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
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5623572999.68474622490.2949318330.020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5625922999.69974385370.2798320450.0205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010418695.13344646494.3747522330.4919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5619990599.66184860730.3101438330.0281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5624822999.69274367490.2786448330.028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5101595.569343854.128932040.3018
2年度利润分配0486375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101095.133446464.374752230.4919
32026年度薪酬4186493
的议案
关于修订部分100995.010848604.576443830.4128
4治理制度的议1162733
案
关于变更回购101395.465743674.112144830.4222股份用途并注9486493
5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李允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