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
9月,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首席合伙人为
陆士敏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众华所合伙人数量为68人,注册会计师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0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客户共计73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193.46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8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