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证券简称:力合微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8036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1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8)。
3、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4、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10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
由25.00元/股调整为20.55元/股,首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00000股调整为1919552股,预留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0000股调整为479888股。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7、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3021股予以作废。
2、因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30%,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2022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增长率(A)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340%20%
第二个归属期202460%30%
第三个归属期202580%45%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增
An≦A
长率(A)
A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3-30号),202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433.67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净利润为8840.11万元,较2022年增长17.66%,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净利润指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应已获授的572796股限制性股票(不含激励对象离职)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3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5817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635817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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