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37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 9月 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1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102972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10297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1.41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1.41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LIU KUN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龚文静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序号
权的比例(%)
1.01 选举 LIU KUN 先生为第五届 30919306 99.6441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罗宏健先生为第五届董 30817413 99.3157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黄兴平先生为第五届董 30817414 99.3157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丽恒先生为第五届董 30817414 99.3157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隋建锋先生为第五届董 30817414 99.3157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张志宇先生为第五届董 30817414 99.3157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序号
权的比例(%)
2.01 选举常军锋先生为第五届董 30856864 99.4429 是
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汉斌先生为第五届董 30856855 99.4428 是
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韩美云女士为第五届董 30907799 99.6070 是
事会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得票数占出席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序号
权的比例(%)
1.01 选举 LIU KUN 先生为第 143822 56.5682 是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罗宏健先生为第五 41929 16.4915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黄兴平先生为第五 41930 16.491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丽恒先生为第五 41930 16.491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隋建锋先生为第五 41930 16.491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张志宇先生为第五 41930 16.491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得票数占出席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序号
权的比例(%)
2.01 选举常军锋先生为第五 81380 32.0084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汉斌先生为第五 81371 32.0049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韩美云女士为第五 132315 52.0423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 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璁、程子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