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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3 00:00 查看全文

泰凌微 --%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凌微

股票代码:6885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1号职工之家C座21-23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6年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泰凌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09-26

法定代表人 张新

注册资本 8,07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1号职工之家C座21-23层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主要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09-26至2029-09-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有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张新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唐雪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严剑秋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杨高峰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程驰光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李焖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李国华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文立 男 董事、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秦斌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否

卢伟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阳华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高洪旺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宋颖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倩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张春生 男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中国 北京 否

黄登山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韦俊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杜丹 女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张建华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668%

2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853%

3 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26%

4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297%

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0648%

6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5.0648%

7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648%

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1.4182%

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4182%

10 武汉中信科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5065%

11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0.5065%

12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5065%

13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1216%

14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0.1013%

15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0.1013%

16 上海武岳峰浦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01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泰凌微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持股比例

中巨芯 26.40%

拓荆科技 16.50%

沪硅产业 15.49%

盛科通信 13.40%

德邦科技 13.65%

中微公司 10.91%

国微控股 9.23%

华大九天 8.34%

通富微电 6.47%

芯原股份 5.84%

安路科技 5.7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202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814,870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1,488,400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总股本的比例为8.953500%;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037,13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4%。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计4,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8.953500%减少至6.953500%。

2025 年5月19 日,上市公司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总股本由240,000,000 股增加至 240,743,536股,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6.953500%被动稀释至6.932024%。

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计4,651,2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932024%减少至4.999984%。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减持 2025年2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35.25~42.01 减少4,800,000 减少2.000000%

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5年5月19日 不涉及 不涉及 减少0.021476%

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 2025年12月24日2026年2月12日 41.69~49.77 减少4,651,261 减少1.932040%

合计 2025年2月17日2026年2月12日 35.25~49.77 减少9,451,261 减少3.953516%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037,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4%,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新

签署日期:2026年2月1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泰凌微 股票代码 6885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赠与其他:被动稀释 交易√ 协议转让交易√ 间接方℃ 执行法℃ 继承℃ 表决权√ (请注明) ℃式转让℃院裁定 ℃℃让渡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21,488,400股持股比例:8.953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12,037,139股持股比例:4.999984%变动数量:减少9,451,261股变动比例:减少3.95351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6年2月12日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主动减持;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尚不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新

签署日期: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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