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3证券简称:新相微公告编号:2025-082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 10 号 T3 办公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8
普通股股东人数1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9779727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977972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5.3696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369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董永生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秀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4114600799.9543668120.0276432930.0179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9769069799.9642632860.0212432930.0146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6084300899.9337632860.0393432930.027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6084300899.9337632860.0393432930.0270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6084300899.9337632860.0393432930.02706、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9772638399.9761276000.0092432930.014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对外投资802799.863066810.083143290.0539暨关联交易的429223议案》3《关于公司802799.867463280.078743290.0539
<2025年限制性781863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802799.867463280.078743290.0539
<2025年限制性781863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5《关于提请股东802799.867463280.078743290.0539会授权董事会781863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6《关于终止部分803199.911827600.034343290.0539募投项目并将350403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3、4、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3、4、5、6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表决通过;
3、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已对议案1回避表决;本次
出席会议的股东上海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驷驿信息技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已对议案3、4、5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公司独立董事谷至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议案4、议案5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怡妮、方润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