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47665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47665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登记结算”)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相关业务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总经理卢国建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总经理卢国建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一茂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7)。
4、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总经理卢国建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
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5、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已获授的限制
本次归属数 占已获授予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万股)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卢国建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12.00 3.00 25.00%
柯春磊 中国 董事 6.40 1.60 25.00%董事、副总经理、
万巍 中国 6.00 1.50 25.00%核心技术人员
谭兰兰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6.00 1.50 25.00%
董事、核心技术人
齐凡 中国 6.00 1.20 20.00%员
张娟苓 中国 董事会秘书 5.00 1.25 25.00%
副总经理、核心技
杨丽宁 中国 12.00 3.00 25.00%术人员
小计 53.4 13.05 25.00%
二、其他激励对象卢菁(业务骨干,实际控制人之女) 4.00 1.00 25.00%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54.40 111.865 24.62%(共 126 人)
合计 511.80 125.915 24.60%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已获授予的限
本次归属数 占已获授予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万股)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87.00 21.75 25.00%员(共 29 人)
合计 87.00 21.75 25.00%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134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9 人。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10 月 9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47.665 万股(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
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 144093526 股增加至 145570176 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变动情况如下:单位:股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4093526 1476650 145570176
总计 144093526 1476650 145570176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归属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50 号),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司实际已收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的 134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 29 名激励对象
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24512390.00 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147665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3035740.00 元。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登记结算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6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63278.70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7 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145570176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6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7.665 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2%,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