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8039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96524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9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6),拟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3、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68)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69)。
4、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1)。
5、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1名激励对象存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披露本激励计划公告前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3人调整为72人,首次授予数量由604.89万股调整为598.8411万股。本激励计划授予总数由672.11万股调整为666.0611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6、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并同意以6.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2名激励对象授予598.841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7、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9652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未同时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
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首次授予7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796524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本次作废,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