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18039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增加浙江省嘉
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为公司募投项
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期限6年,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3BJAA8B0219”的《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管理。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变更后募截至2025年10募集资序项目名称计划投资集资金投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实施地点号总额资总额金累计投入进度北京技术北京市东城区航研发中心
120475.9517728.379624.5654.29%星科技园航星1
暨总部建号楼设项目海盐试验浙江省嘉兴市海测试中心盐县武原街道丰
26896.714173.251157.6827.74%
技术改进潭路929号;
项目浙江省杭州市;
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浙江省嘉兴市海
312991.888680.182156.0524.84%
智能电力盐县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40364.5330581.8012938.2842.31%/
注1:以上数据由公司财务部统计提供,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表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与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差额系公司终止实施募投
项目部分子项目所致。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同意将除上述终止实施项目外的其他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为
募投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之外,上述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不发生变化。具体调整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变更情况实施地点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
1无变更北京市东城区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总部建设项目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
变更前浙江省杭州市;
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
2
术改进项目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变更后
金星产业园1#厂房;
浙江省杭州市;
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
3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无变更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生产建设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合理分布内部资源配置,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决定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此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
司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为公司
募投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的实施地点。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