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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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iyuan.com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
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二)本所律师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对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四)本所律师不对股东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该等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字的真实性或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1等;
3.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
记录及相关资料;
4.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5.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时间、地点、议案、出席人员和会议登记办法等内容,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5月15日。
2、本次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14点00分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小石塘路79号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一致。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现场会议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30861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8677%。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其中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出席,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二)网络投票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9
2人,共计持有公司4680496股股份,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
的2.254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三)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临时提案情况本次股东会不存在临时提案情况。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483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5%;反对65232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9747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7%;反对65232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8%;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483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5%;反对65232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数的0.183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
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9747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7%;反对65232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8%;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508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6%;反对62712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9999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1%;反对62712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4%;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7633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4%;反对28693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3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225509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88%;反对28693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1%;弃权3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1%。
5.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11011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6665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1%;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4%。
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9604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35%;反对6665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0%;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00287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7%;反对28693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4%;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234009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14%;反对28693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1%;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9393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9%;反对1959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243106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1%;反对19596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3%;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493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6%;反对5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5%;弃权3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985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39%;反对5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5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0%;弃权3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1%。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493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6%;反对641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985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39%;反对641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6%;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5537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4%;反对5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6%;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20454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0%;反对5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4%;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537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9%;反对9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1%;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454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35%;反对9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6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9%;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1.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78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0%;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70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9%;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1.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537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9%;反对9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1%;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454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35%;反对9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9%;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1.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537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9%;反对9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1%;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454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35%;反对9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9%;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1.05发行数量
7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78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510%;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70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9%;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1.06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78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0%;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70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9%;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1.0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78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0%;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70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9%;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1.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043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0%;反对1006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1%;弃权3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535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11%;反对1006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8%;弃权3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1%。
11.0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26992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5%;反对8654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4%;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76162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37%;反对8654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8%;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1.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78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0%;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70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9%;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78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0%;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70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9%;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9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78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0%;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70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9%;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789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0%;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706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9%;反对9563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58492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2%;反对4654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9%;弃权3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207662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36%;反对4654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3%;弃权3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1%。
10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4687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5%;反对5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6%;弃权3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9604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35%;反对5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4%;弃权3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1%。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8231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2%;反对31213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8%;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231489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0%;反对31213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5%;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5537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4%;反对5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6%;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204545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0%;反对5815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4%;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11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66992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1%;反对4654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9%;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216162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61%;反对4654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3%;弃权28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本次股东会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
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公司与本所各留存壹份。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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