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
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和专
项说明、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
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
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