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证券简称:皖仪科技公告编号:2026-02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
1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在公司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2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此外,根据《激励计划》个人考核的相关规定,经考核,本期因个人考核不达标(含部分未达标情形)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49200股,涉及94名激励对象,对应股份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12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2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30120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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