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证券简称:皖仪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5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77.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846.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
47740.4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51677.00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B 5846.76
募集资金净额 C=A-B 45830.24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 D 47740.46
1减: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E 31683.9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减手续费 F 4365.89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G 19197.83
减:转付发行费用 H 1224.53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 I=D-E+F-G-H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740.46万元,其中:(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发行费用1224.53万元;(2)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81.00万元;(3)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1683.99万元;(4)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4367.44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55万元;(5)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116.83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公司因聘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新证券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与国新证券分别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已变更名称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账号为52160188000099962、551905577310601、
811230101250062341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销户日期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8112301012500623417-2025年12月16日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52160188000099962-2025年12月16日
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551905577310601-2025年12月17日
合计——-——
注:注销前专户内节余资金(含利息)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1683.9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22-059、2022-083、2023-
026)。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3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0.00万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根据2021年4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永久补流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19日,公司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完成结项,上述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41981.96万元,累计投入32723.76万元(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1224.53万元)。募投项目结项后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公司支付项目款184.76万元,取得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69.51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116.83万元。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4(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3年3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2022年
3月延期至2024年6月。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年6月)。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5年6月。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业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5、6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同意由原投入4937.05万元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投入25929.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1360.40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5公司经自查发现,存在使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支付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支出7560050.00元的情况,2025年4月24日已归还。前述情况系募集资金账户内部窜户支付,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337号)认为:皖仪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皖仪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6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5830.2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61.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190.63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764.9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0.96%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投入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入金额与承诺投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承诺投资项目进度(%)(4)=
分变更诺投资总额总额投入金额(1)额投入金额(2)入金额的差额(3)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2)/(1)(如有)=(2)-(1)分析检测仪器
否20621.5620621.5620621.561186.449076.04-11545.5244.012025年10月-145.85注3注不适用3否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
是4937.0521360.4021360.407175.2522607.951247.55105.842025年10月-不适用否项目承诺投资项目
—25558.6141981.9641981.968361.6931683.99-10297.97-—-145.85——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是20271.636081.006081.00-6081.00-100.00—-——
48062.96注
合计—45830.2448062.968361.6937764.99-10297.97——-145.85——
2
1、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021年4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同意该项目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需完成报建、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较为缓慢。由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与“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毗邻且地下室连通,施工方案需将两个项目进行综合考虑,并同时进行施工,导致“分析检测仪器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程序,开始项目施工建设。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3年3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4年6月。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7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3年3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2022年3月
延期至2024年6月。
2、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前述两个项目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的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年6月)。2023年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年
6月)。
3、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单体工程土建结构,正在施工幕墙。该项目因前期工程渣土无法出场(因政府原因无堆土场)以及前期外部环境(公共卫生事件)致使主体结构及工程进度放缓、科研办公布局调整致使装修进度延后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完善中。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的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5年6月。
4、为承接公司“数字皖仪”和“百亿皖仪”战略落地,提升公司研发大楼整体形象,丰富智能化应用场景,在不改变内
部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公司对研发楼内装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同时对园区智能化系统进行了升级,从而导致研发大楼内装和智能化设计部分较原图纸出现变更,因图纸变更导致设计及审图阶段较原计划延长约6个月。目前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已完成工程土建结构,幕墙工程,正在进行内装、消防及暖通施工,并陆续提交专项验收。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5、募投项目于2025年10月19日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进行结项。(公告编号:2025-062)
8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22-059、2022-083、2023-026)。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7月31号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8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未利用该部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截至2025年10月19日,公司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完成结项,上述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41981.96万元,累计投入32723.76万元(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1224.53万元)。募投项目结项后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公司支付项目款184.76万元,取得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69.51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金13116.83万元。募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如下: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9*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上述募投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设备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因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故尚未支付。
公司经自查发现,存在使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支出7560050.00元的情况,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025年4月24日已归还。前述情况系募集资金账户内部串户支付,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8989.52万元(包含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1224.53万元);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了部分发行费用和利息,若后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出现不足的情况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注3: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系在公司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的改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设备投入和非募投项目设备投入的比例对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的收入和利润进行模拟测算的效益情况;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于2025年10月19日结项,截至2025年末,投产时间较短,短期内未实现效益。
10附表2: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资截至期末计划累本年度实际投入实际累计投入金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计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进度(%)
计投资金额(1)金额额(2)使用状态日期效益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3)=(2)/(1)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1360.4021360.407175.2522607.95105.842025年10月-不适用否
合计——21360.4021360.407175.2522607.95105.84————————
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5、6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规模较小,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投入,研发场地严重不足,部分研发设备、检测设备损耗严重,尖端设备缺失严重,改造后的研发中心依旧不能完全满足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3月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合肥高新区文曲路8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号公司现有厂区旁的科研用地,用以自建技术研发中心,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效率。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本次变更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1、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021年4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需完成报建、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较为缓慢。由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与“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毗邻且地下室连通,施工方案需将两个项目进行综合考虑,并同时进行施工,导致“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程序,开始项目施工建设。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3年3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4年6月。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3年3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4年6月。
2、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单体工程土建结构,正在施工幕墙。该项目因前期工程渣土无法出场(因政府原因无堆土场)以及前期外部环境(公共卫生事件)致使主体结构及工程进度放缓、科研办公布局调整致使装修进度延
11后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完善中。
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的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5年6月。
3、为承接公司“数字皖仪”和“百亿皖仪”战略落地,提升公司研发大楼整体形象,丰富智能化应用场景,在不改变
内部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公司对研发楼内装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同时对园区智能化系统进行了升级,从而导致研发大楼内装和智能化设计部分较原图纸出现变更,因图纸变更导致设计及审图阶段较原计划延长约6个月。目前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已完成工程土建结构,幕墙工程,正在进行内装、消防及暖通施工,并陆续提交专项验收。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4、募投项目于2025年10月19日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进行结项。(公告编号:2025-062)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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