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证券简称:力芯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年5月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2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9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1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2
议案八:《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13
议案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4
议案十:《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15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
1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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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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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的议案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
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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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5年5月6日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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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5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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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5年 4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6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1。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7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2。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6日
8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9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25857356.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526720139.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336927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30000
股后的股本1327627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105080.00元(含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10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每季度支付一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二)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三)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
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11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提出了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6日
12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13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14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
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同时,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一项专利作为质押担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30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授信额度期限1年。以上授信额度方案最终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15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水准、职业操守、服务意
识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估,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1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含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4),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16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
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原“股东大会”现统一称为“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8项议案,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01.26案》;
一次会议3、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04.155、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6、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17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专项报告>的议案》;
10、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2、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4、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5、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6、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17、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4.04.292、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三次会议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08.27案》;
四次会议
2、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4.08.303、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五次会议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4、通过《关于公司<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09.181、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六次会议
1、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5.1、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4.10.30
七次会议5.2、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3、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4、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5、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6、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7、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4.12.261、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8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八次会议2、通过《关于对无锡市力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13项议案。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均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5、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05.06
会6、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0、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第一次临3、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4.11.15
时股东会3.1、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3、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委员会(2024年 10月 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将“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 ESG委员会”,并审议相关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2024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0次会议,其中 2次战略与 ESG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19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在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董监高薪酬、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股权激励、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聘请审计机构、董事会换届选举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度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全球集成电
路产业面临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与细分行业周期性调整的双重挑战。尽管公司在技术研发与市场布局上持续投入,但受外部市场需求疲软、供应链成本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全年销售额与利润同比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有所下降,实现营业收入787493272.86元,较上年下降11.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857356.2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968381.0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88%。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57482636.73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6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265205242.0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39%。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5]518Z05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秉承“和谐、诚信、敬业、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品质第一、快速响应、创造价值”的宗旨,坚持“以诚为本、客户优先、价值共享”的服务理念,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出色的研发创新能力和优异的产品性能,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与客户保持良好合作的同时不断开拓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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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历来重视技术创新,致力于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需要企业紧跟时代潮流,紧抓客户需求,同时也需要公司加强专业人才储备。
公司将时刻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对接客户,持续提高公司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的后劲,保持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进一步加强人才激励和人才队伍建设专业人才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成长和壮大的根基。公司始终将研发团队的培育和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持续完善研发体系。我们不仅致力于发展研发团队和增强市场竞争力,还注重管理团队的构建。目前,我们已经拥有一支在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到市场销售等各个领域都配置齐全、各具特色且相互
补充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结构稳固,成员职责分明。此外,公司还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旨在增强优秀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会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勤勉尽责,依法履职,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运作质量,加强公司价值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树立良好的上市公司市场形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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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全体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的审议及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
现将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了22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
2024.01.261、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次会议
1、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4、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04.15
次会议5、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6、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22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案》;
8、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9、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2024.04.29次会议2、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2024.08.27案》;
次会议
2、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2024.08.30次会议2、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1、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2024.09.18次会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议案》;
2024.10.30
次会议3、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1、通过《关于对无锡市力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024.12.26次会议伙)增资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对有关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
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原“股东大会”现统一称为“股东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严格遵循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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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方面进行
了认真的检查、审核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完善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日常工作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2024年8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对此发表监
事会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为规范关联交易的合法合理性,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规范执行。
24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认为: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必要、合理,交易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担保问题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检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基本有效的内部控制。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同时,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公司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质
和丰富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八)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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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24万股进行作废处理(作废股数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基数为准)。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
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赋予监事会的职能,切实履行检查、监督的职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督促、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其次,鉴于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再设监事会。在公司按照相关规则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监事会将继续遵守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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