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证券简称:力芯微公告编号:2026-035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8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激励计划进行核查,出具《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3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9)。3、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 3月 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5、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于2026年4月1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于2026年8月1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6年6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92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9300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132762700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3日实施完毕。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099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中“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6.70-0.099=26.60元/股
(二)调整结果
上述情形导致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为26.60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专项说明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