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
为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鹏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康鹏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等)不超过1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1(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
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对方: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
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公司及全资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
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2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
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6、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公司持续进行外汇市场
的变动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交易损失。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
制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或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如下: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是√否会计》适用条件
3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否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最终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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