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LU SHOUFU)
本人作为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会赋予的权力,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LU SHOUFU 先生,美国国籍,1968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今,任艾琪康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扬州氟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丽水绿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5次。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
会议的各项议案行使了审议权和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
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亲自委托是否连续两报告期内亲自姓名缺席会议召开出席出席次未亲自参会议召开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加会议次数次数
LU
8800否54
SHOUFU
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尚未换届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2025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亲自出席议案表决姓名本年度应出席会议缺席次数次数会议次数意见
LU审计委员会660同意
SHOUFU
LU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1 1 0 同意
SHOUFU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等事项进行了预先审核,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2(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工作汇报,对其执行结果进行了审查监督,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关注上证e互动、公司舆情信息、出席股东会等多种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方面的作用。在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时,本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现场及线上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要求,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对其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认为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关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2025年,公司依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工作,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本届次董事会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2025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彭光荣先生、崔永涛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与选举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
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LU SHOUFU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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