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宣传栏上进行了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及文件。
2、公司于 2026年 9月 5日在公司公告栏张贴了《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年 9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14日,公示期为 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5、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
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