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年度,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督与审查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蒋薇薇女士、杨振国先生及章晓冬先生共3
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蒋薇薇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蒋薇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及评
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
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工作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
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序会议召开表决会议议案号届次日期情况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
第二届董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议事会审计2025年4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案均
1委员会月9日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表决
2025年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续聘通过一次会议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未来
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1、《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3、《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各议事会审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
2025年4案均2委员会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月28日表决
2025年第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各议事会审计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
2025年8案均3委员会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月18日表决
2025年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通过三次会议用情况的议案》
第二届董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各议事会审计2025年10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关于修订〈内案均
4委员会月15日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修订〈会表决
2025年第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通过四次会议
第二届董各议事会审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
2025年10案均5委员会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5年三季度内部审计月28日表决
2025年第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五次会议
三、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德皓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有效实施,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或疏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重大方面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保持持续、良好的沟通,促进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德皓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的工作配合,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勤勉尽责、规范履职,切实履行监督审查、沟通协调等各项工作职责,有效发挥了专业决策支撑与风险监督作用。
未来,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加强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及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把关,统筹推进内部审计计划实施与效果评估。通过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公司治理质量与运行效率,审计委员会将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