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3证券简称:天承科技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851 弄 1号楼 A 栋 11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
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9
普通股股东人数5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00904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00904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4.210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4.210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童茂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代)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皆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008148799.970234000.011255560.0186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008148799.970234000.011255560.0186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008083999.968040480.013455560.0186
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57216699.917040480.034955560.0481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008148799.970234000.011255560.0186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007949099.963553970.017955560.0186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008148799.970234000.011255560.0186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008148799.970234000.011255560.018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2025
115728199.922
2年度利润分配预34000.029355560.0481
46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115721699.917
440480.034955560.0481
酬及2026年度薪60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115708199.905
62026年度会计师53970.046555560.0481
74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115728199.922
834000.029355560.0481
充流动资金的议46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议案4、议案6、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童茂军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4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凯律师、栾容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