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的相关规定,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沈培刚先生、杨翰先生、于赟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沈培刚先生担任;公司本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沈培刚先生、杨翰先生、于赟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沈培刚先生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占比过半数,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无锡至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1计委员会第十四2025/1/21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次会议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2计委员会第十五2025/4/1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次会议
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计委员会第十六2025/8/22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次会议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计委员会第十七2025/9/182.《关于聘任杨丽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首席次会议财务官)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5计委员会第一次2025/10/24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第二届董事会审理的议案》6计委员会第二次2025/12/19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会议财的议案》
3.《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场前、进场后均保持积极沟通,讨论关于年度审计的范围、审计计划、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行业发展状况等,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披露的关键事项进行详细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
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审计责任与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督促公司内审部门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持续提高内部审计的规范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并不断优化内控架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密
切关注公司财务情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