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5证券简称:先锋精科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8076转债简称:先锋转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证公告〔2024〕13号),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就该方案半年度的执行情况出具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该等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公允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关联董事游利、XU ZIMING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先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先研”)正常运营资金需求,无锡先研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信贷款(该等授信额度在2026年4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批准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公司拟为无锡先研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及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及/或由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等方式为无锡先研提供增信措施。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公司为无锡先研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无锡先研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担保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公司本次拟为无锡先研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系出于无锡先研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508584.9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491415.09元。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拟投
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资金,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12818994.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支付方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含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其他相关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