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595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21755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224342.9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6日出具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483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募投项目情况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1核查意见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元/人民币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163771000.00142908846.45
2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253627000.00221318438.54
3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74652600.0065142894.35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94949400.0082854163.58
合计587000000.00512224342.92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先锋精科作为实施主体之一、新增江苏省靖
江市作为实施地点,同意先锋精科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6)。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以及靖江市靖城镇柏一村、旺桥村(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
21号-1)变更为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以及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太路1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9号;同意“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和“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
增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4号库、5号库的租赁厂房作为
实施地点,同时,实施方式由使用自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自建厂房及租赁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核查意见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作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如下:
1、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
项目具体内容实施主体先锋精科
实施方式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自有房产)以及分别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实施地点
发区新兴路6号、新太路1号、新兴路9号的租赁房产
2、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
项目具体内容实施主体无锡先研
实施方式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于无锡实施地点
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4号库、5号库的租赁厂房
3、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具体内容
实施主体先锋精科、无锡先研
实施方式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于靖江
市新港大道195号自有厂房、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实施地点
业园4号库、5号库的租赁厂房、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的租赁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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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发挥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至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至辰”)在表面处理涂层及新工艺开发方面的优势,公司决定增加无锡至辰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于无锡至辰实际经营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5号库,在项目原有实施地点范围内,本次变更不新增实施地点。除此之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公司将在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及新增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办理完毕后,再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限额下,将部分募集资金由无锡先研及/或先锋精科划转至无锡至辰。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处理后续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新增实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新增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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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至辰作为实施主体,同意无锡至辰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处理后续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新增实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先锋精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先锋精科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5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天宇金鸣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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