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召集人沈培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对照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具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逐项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审议通过《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审议通过《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审议通过《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审议通过《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审议通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审议通过《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审议通过《转股价格的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审议通过《转股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审议通过《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审议通过《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审议通过《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3审议通过《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4审议通过《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5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6审议通过《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7审议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8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9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审议通过《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审议通过《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2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通过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通过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定价、发行方式以及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等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对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效益。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与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通过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建设的规模和内容等相关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通过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6年1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通过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簿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簿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合法、合规,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簿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簿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通过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对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等
进行了具体的规划,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通过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理地保护了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通过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的高效开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通过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编制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客观、审慎评估。经论证,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未来公
司整体发展方向,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沈培刚
2026年2月28日
(本页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杨翰
202 年2月28日
(本页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于费
0>6 年2 月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