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
目录....................................................1
释义....................................................2
声明....................................................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4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5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说明.......................................8
四、结论性意见...............................................9
五、备查信息...............................................10
1释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康众康众医疗、上市公司、公司指医疗;证券代码:688607)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指
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指权激励计划(草案)》《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指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股票期权指件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指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为交易日行权价格指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有效期指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完毕之日止的期间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尚未等待期指
成就的期间,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算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行权条件指满足的预先确定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股行权期指
票期权可以行权的期间,行权日为交易日《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自律监管指南》指息披露》
《公司章程》指《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登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博星证券指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2声明
博星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康众医疗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此声明如下:
(一)本报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报告所表达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
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所提
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所涉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
照本激励计划及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
告仅供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3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2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三)2026年1月23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披露《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4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已满足授予条件,决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6年2月12日。
(二)行权价格:42.38元/股。
(三)授予数量:400.00万份。
(四)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50人。
(六)分配情况:
序获授数量占授予总额占股本总额姓名职务国籍号(万份)的比例的比例董事长
JIANQIANG LIU
1总经理美国14.002.80%0.16%(刘建强)核心技术人员董事
2张萍中国10.002.00%0.11%
财务总监
3叶晓明董事中国2.000.40%0.02%
4尹晟董事会秘书中国2.500.50%0.03%
5郭涛核心技术人员中国3.500.70%0.04%
Yichin Liu
6管理与行政骨干美国12.002.40%0.14%(刘逸秦)
7高子桓管理与行政骨干中国4.000.80%0.05%
马来
8 SI QIN TEO 销售骨干 3.25 0.65% 0.04%
西亚
9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42人)348.7569.75%3.96%
510预留100.0020.00%1.13%
合计500.00100.00%5.67%
注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者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等原因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会可将前述股票期权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注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八)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5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5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股票期权满足行权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行权事项;未满足行权条件或者满足行权条件但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九)公司层面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考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6考核值A1 考核值A2 考核值A3
行权安排考核年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90%=80%
营业收入不低于5.00营业收入不低于4.50营业收入不低于4.00
第一个
2026年亿元且市值不低于亿元且市值不低于亿元且市值不低于
行权期
50.00亿元50.00亿元50.00亿元
营业收入不低于7.00营业收入不低于6.30营业收入不低于5.60
第二个
2027年亿元且市值不低于亿元且市值不低于亿元且市值不低于
行权期
70.00亿元70.00亿元70.0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如公司发生资产收购行为的,扣除购入资产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注2:上述“市值”指标以考核年度内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 3:公司未达到考核值 A3的,对应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0%。
注4:上述“不低于”含本数。
注5:上述考核不构成公司对营业收入及市值指标的实质预测与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各行权期内,因公司层面考核导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十)个人层面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制度组织实施。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各行权期内,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考核等级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100%0%
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因个人层面
考核导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7三、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8四、结论性意见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9五、备查信息
(一)备查文件
1.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
议
2.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号生物纳米园 B3楼 5层
电话:0512-86860385
传真:0512-86860388
联系人:邹越本报告一式两份10(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