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8证券简称:恒玄科技公告编号:2025-029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调整2024利润分配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143596018.80元(含税)调整为143675436.0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47865340股调整为4789181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
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共计6.6181万股,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382210股减少至316029股,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由119663349股调整为
119729530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0045559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82210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119663349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143596018.80元(含税),本次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31.1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
总股本为12004555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82210股后的股份数为119663349股,合计转增478653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7910899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自2025年4月25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共计6.6181万股,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具体内容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382210股减少至316029股,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由119663349股调整为119729530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调整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0045559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6029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119729530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143675436.00元(含税),本次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31.2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总股本为12004555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16029股后的股份数为119729530股,合计转增478918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7937371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