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核查意见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归属期及2023年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2022年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4554万股;同意公司为2023年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32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