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7-2030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 A和扣非净利润定比基数的增长率 B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 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归属期
年度 (A,以 2026年为基数) (B,以 2026年为基数)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7 10% 8% 25%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8 22% 17.6% 42% 33.6%
第三个归属期 2029 35% 28% 90% 72%
第四个归属期 2030 50% 40% 130% 104%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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