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11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九联科技股票代码:688609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ionman Technology Co.Ltd.(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二零二五年十月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注册部门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核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1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及

相关事项已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2、本次发行面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它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177.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鸿蒙生态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研发及产

115056.6012723.90

业化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453.105453.10

合计20509.7018177.00

2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

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公司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3监会公告[2022]3号)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8、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

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4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指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本预案指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本次发行指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华为公司、华为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商指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

鸿蒙生态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募投项目指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章程或章程指《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指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指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报告期/三年及一期、最报告期/三年及一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指

近三年1-6月;最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专业术语

基于华为开发的鸿蒙系统的统称,包括 Harmony OS、鸿蒙、鸿蒙系统指

OpenHarmony

华为鸿蒙系统(HUAWEI Harmony OS)是一款全新的面向全

场景的分布式操作系统,创造一个超级虚拟终端互联的世界,Harmony OS 指 将人、设备、场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将消费者在全场景生活中接触的多种智能终端,实现极速发现、极速连接、硬件互助、资源共享,用合适的设备提供场景体验OpenHarmony 是 开 放 原 子 开 源 基 金 会 ( OpenAtomOpenHarmony 指 Foundation)旗下开源项目,定位是一款面向全场景的开源分布式操作系统。OpenHarmony 在传统的单设备系统能力的基

5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基于同一套系统能力、适配多种终端

形态的理念,支持多种终端设备上运行具有高度自主能力,拥有发达的“大脑”,可以在其环境内智能机器人指按照相关指令智能执行任务的可编程执行机构

智能机器人的一种,应用于专业领域,一般由经过专门培训特种机器人指

的人员操作或使用的,辅助和/或代替人执行任务的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的一种,广泛用于工业领域的多关节机械手或多工业机器人指自由度的机器装置,具有一定的自动性,可依靠自身的动力能源和控制能力实现各种工业加工制造功能

智能机器人的一种,一种半自主或全自主工作的机器人,能服务机器人指

完成有益于人类健康的服务工作,但不包括从事生产的设备属于超高清分辨率,分辨率是 4K 的四倍,能够达到 7680×

8K 指

4320

物联网(The Internet of Things,简称 IoT)是指通过各种信息传感器、射频识别技术、全球定位系统、红外感应器、激光

扫描器等各种装置与技术,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采集其声、光、热、电、力学、化学、物联网、IoT 指 生物、位置等各种需要的信息,通过各类可能的网络接入,实现物与物、物与人的泛在连接,实现对物品和过程的智能化感知、识别和管理。物联网是一个基于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的信息承载体,它让所有能够被独立寻址的普通物理对象形成互联互通的网络

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其是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基础,也是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信创是把之前的一些行业放到信创指了一起,重新起了一个名字叫: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简称“信创”

边缘计算也称为边缘处理,是一种将服务器放置在本地设备边缘计算指附近网络技术这有助于降低系统的处理负载,解决数据传输的延迟问题

起源于传媒领域,是指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概念,将城智慧城市指市的系统和服务打通、集成,以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管理和服务,以及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光模块是发送端把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通过光纤传送后接

光模块指收端再把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光模块用于交换机与设备之间传输的载体是光纤通信系统中的核心器件

星闪 指 sparklink,新一代无线短距通信技术FTTR(Fiber to The Room),是指光纤敷设到远端节点,为FTTR 指光纤接入的基本技术方式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th Generation Mobile Communication第五代通信技术(5G指 Technology,简称 5G)是具有高速率、低时延和大连接特点NR)、5G的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技术

FCC 指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安全认证

CE 指 欧盟强制性安全认证

UL 指 全球检测认证机构 UL 有限责任公司创立的标准认证

3C、CCC 指 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 的缩写,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CMMI 三级,明确规定了需求开发、设计、编码、测试、集CMMI3 指成等软件开发各过程的要求

6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国际ISO9000 指 标准之一,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

HoloCeneOS 指 九联科技开发的超高清音视频操作系统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一种专门为在工业环境下应用而设计的PLC 指数字运算操作电子系统

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 的缩写,即窄带物联网技术,是一种基于 LTE 蜂窝技术的低功耗广域网络技术标准,具有NB-IoT 指

低频段、低功耗、低成本、高覆盖、高网络容量的特点,可以直接部署于 GSM 网络、UMTS 网络或 LTE 网络上

WIFI7 指 第七代 WiFi 无线网络欧拉(openEuler)是面向数字基础设施的操作系统,支持服欧拉指务器、云计算、边缘计算、嵌入式等应用场景,支持多样性计算,致力于提供安全、稳定、易用的操作系统注:本预案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7目录

发行人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释义....................................................5

目录....................................................8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10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12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13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6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16

七、本次发行已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6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8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5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6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

务结构的变化情况.............................................2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27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2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8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28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28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28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32

8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35

三、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36

第五节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41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41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43

三、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43

四、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45

9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中文名称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Unionman Technology Co.Ltd.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股票代码688609股票简称九联科技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法定代表人詹启军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1月7日上市日期2021年3月23日注册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邮编516025

联系方式0752-5795189

传真0752-5795561

公司网址 www.unionman.com.cn

电子邮箱 jlzqb@unionman.com.cn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鸿蒙生态引领行业发展趋势

鸿蒙系统系华为公司发布的,致力于打造开放的、全球化的、创新且领先的面向多智能终端、全场景的分布式操作系统,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包括OpenHarmony 和 Harmony OS 两个鸿蒙体系,是首个定位于物联网时代的全场景国产自研系统。鸿蒙系统将人、设备、场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将消费者在全场景生活中接触的多种智能终端,实现极速发现、极速连接、硬件互助、资源共享,用合适的设备为用户提供场景体验。鸿蒙操作系统已经在超过10亿台华为设备上使用,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汽车座舱和智能穿戴设备,给用户带来的更丰富的智慧生活体验。同时,OpenHarmony 作为一个开源操作系统,推出了自动化弹性部署工具、异构组网技术、方舟编译环境等开发套件,帮助全球开发者高

10效完成跨设备的鸿蒙应用程序。

近年来,鸿蒙生态行业不断扩大,鸿蒙相关行业应用模组及家庭智能网关的发展正迎来重要机遇期。在国家政策层面,随着信创战略的深入推进,鸿蒙系统作为国产操作系统的代表,在关键行业领域的应用得到大力支持。工信部等部委出台的专项政策为鸿蒙生态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特别是在工业控制、智慧城市等场景的智能 AI 终端产品的落地应用。从市场发展来看,鸿蒙系统的分布式架构和全场景能力使其在物联网领域具有独特优势,能够有效连接各类智能终端设备。家庭智能网关作为智慧家庭的核心枢纽,随着家庭物联网设备的普及和网络基础设施的升级,其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同时,鸿蒙系统在金融、能源等行业的垂直领域应用也在逐步深化,展现出广阔的发展空间。整体来看,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将为鸿蒙相关产品带来持续的发展动能。

2、中美高科技领域的竞争加剧,打破国外的技术垄断封锁,加速国产替代

需求高涨近年来,美国“制造业回归”的呼声日益壮大,国外制造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对比下来,我国传统制造业所依赖的优势,已经逐渐不适合国际社会的竞争力。信息化技术不断更新,全球经济正在稳步复苏,国际社会设计与制造行业的竞争力空前加大,在新的工业体系中,我国设计与制造业面临的局势被动,加快在设计与制造业的数字化进程、突破国外技术难题是大势所趋。

根据 CounterPoint Research 的报告,2025 年第 2 季度,鸿蒙系统在中国市场持续发力,已连续 6 个季度超越 iOS,在中国手机操作系统市场中稳居第二的位置,但市场占比仍不足 20%,Android 市场占比 66%稳居第一。因此,在国外企业技术强势的背景下,国产操作系统厂商中应该积极突破技术难题,努力在竞争中不断加大国产厂商的市场话语权和占有率。

3、传统业务产品市场需求增速放缓

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产品是公司的传统产品类别,其中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主要包括智能网络机顶盒和 DVB 数字机顶盒。我国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自 2015年以来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但随着市场渗透率的不断提高,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开始从原来的爆发式增长期转入稳定发展期,市场需求将以新增宽带用户需

11求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需求为主。在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市场需求下滑及市场竞

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传统业务中的主要产品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存在销售收入和毛利率下降的情形。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贯彻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品布局,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奠定坚实

基础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鸿蒙生态领域较具竞争力的企业,在产品研发能力、品牌形象、营销网络覆盖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优势。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持续进行鸿蒙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实现未来产品系列的更新和完善。

本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与鸿蒙生态深度融合基础上实施的战略性产

能扩充与技术升级,旨在进一步加大对鸿蒙生态的研发投入,扩大鸿蒙生态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产品的产业化规模,以提升公司在关键生态中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本项目是公司巩固并强化其在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领域优势的重要战略举措,有助于公司把握万物智联的产业机遇,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增强抗风险能力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一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这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充足的流动资金能够保障公司日常运营的顺利进行,也为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市场波动、业务拓展等情况提供资金储备,增强公司的财务弹性,使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一)本次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

12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竞价结束后公告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

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13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

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14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177.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鸿蒙生态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研

115056.6012723.90

发及产业化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453.105453.10

合计20509.7018177.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七)本次发行股票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5(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竞价结束后相关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根据2019年3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2024年

12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詹启军、林榕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其中,詹启军直接持有公司61345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

林榕直接持有公司41127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3%。詹启军和林榕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02472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0%,共同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02472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0%。

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适用简易程序。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因本次发行融资规模较小,股权比例稀释效应有限。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已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2025年5月1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就本次发行证券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募

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

16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1、本次发行竞价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17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177.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鸿蒙生态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研发及产

115056.6012723.90

业化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453.105453.10

合计20509.7018177.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鸿蒙生态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15056.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723.9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鸿蒙生态智能终端及通信模块的研发及产业化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国产替代方案成熟,鸿蒙化具有迫切性

长期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国际经济局势不稳定等影响,中国在包括人工智能、半导体、通信网络等高端技术领域中一直受到了部分国家打压及封锁,相关产业发展长期以来受制于人,信息安全问题突出。随着信息化技术不断更新,

18全球经济正在稳步复苏,在新的科技发展体系中,如何尽快突破国外技术围剿、切实保护好自身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了国内企业,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核心产业企业迫在眉睫的问题。系统,作为硬件产品最终实现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了国产化进程中重要的一环。OpenHarmony,作为一款全面、可实现的面向全场景的分布式操作系统,以其万物皆可互联的特点及市场不断验证,在众多国产系统中脱颖而出,为国产系统替代提供了一套完整、可行的解决方案,其背后也彰显了国家对科技崛起的期待及对信息安全的重视,因此把握住鸿蒙国产化的机遇迫在眉睫。

2024年,随着鸿蒙技术底座逐步成熟,鸿蒙生态应用场景不断丰富,鸿蒙

系统装机量大幅提升,国产化系统替代进程加快,已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鸿蒙元年。同时,鸿蒙系统作为一个开源系统,其完整的生态体系构建需要众多优秀企业积极参与。九联科技主动参与鸿蒙系统及生态建设,作为 OpenHarmony 共建单位之一,A 类捐赠人,在 OpenHarmony 主干代码的贡献量排名前列,也是国

内第一家使用海思媒体芯片的企业,与鸿蒙生态紧密联系。通过将鸿蒙技术深度

融合于现有产品体系,公司已成功推出多款鸿蒙化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产品,相关产品在智能表计、智能家居、智慧能源、智慧城市、智能医疗及车联网等领域

已初具市场规模。后续需要通过扩充产能及加大研发投入,巩固先发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顺应鸿蒙生态行业发展趋势,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鸿蒙系统并非应对中美摩擦而横空出世的“备胎”,而是早已针对 5G+AI时代的人工智能物联网终端变革的长期战略布局,是新一轮基础软硬件洗牌的历史性机遇。经过长时间持续投入,HarmonyOS 的平台能力已经得到了扎实建设,鸿蒙底座已经基本完善,拥有70多家共建单位和超过1.3亿行代码。目前,鸿蒙生态的设备数量已超过10亿台。横向对比其他产业窗口,鸿蒙生态是全场景、大增量用户触达渠道。随着鸿蒙生态行业不断扩大,相关应用领域已经全面覆盖了包括娱乐、智能家居、无人驾驶、能源等在内的18个应用领域。2025年3月

20 日,华为 HarmonyOS 5 正式发布,标志着华为操作系统进入全栈自研的“纯血鸿蒙”时代,鸿蒙原生应用全面启动,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加速融入鸿蒙生态。

这个全新变革,也是万物互联时代的必然趋势方向,将进一步推动全球科技领域

19的发展。

在运营商领域,当前我国千兆光网建设加速推进,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千兆宽带用户已突破 2.26 亿户,其中 XGPON 作为主流接入技术,在智慧家庭、中小企业专线等场景需求持续增长。鸿蒙系统通过分布式软总线技术,能有效提升 FTTR(光纤到房间)设备的组网效率和稳定性,满足 8K 视频、云游戏等高带宽业务的低时延需求。在运营商千兆升级背景下,支持 10G 对称速率的 XGPON 产品可降低政企用户网络改造成本,而无频版本则能规避频谱资源限制,拓展特殊场景应用。本项目将对 XGPON 及 FTTR 设备产品进一步扩产,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可以快速响应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运营商的集采需求,同时借助鸿蒙生态的跨设备协同能力,推动家庭网络从单一连接向智能服务转型。

在水利和电力领域,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基础设施,其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已经为行业明确的发展趋势。如智慧水利方面,国家正全面构建智慧水利体系,通过物联网传感器对江河湖库的水位、流量、水质进行实时监测与智能预警,这需要大规模的物联网模组来实现设备的互联互通与统一管理;智慧电力领域,为适应新能源发电并网和智能电网建设,需要对配电环节进行智能化改造,如 AIoT 智能电表、线路监测终端、配电房无人巡检等,这些也离不开内嵌 AI算法的智能模组进行边缘计算和数据采集,因此,以鸿蒙为底座的相关物联网智能产品以其技术自主可控,数据生态安全等优势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在智慧城市领域,随着我国稳定的经济增长及技术水平的提高,智慧城市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根据 IDC 预测,2023 年我国智慧城市总规模有望超过 389 亿美元,2020-2023年增量空间130亿美元,近三年为高速发展期。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鸿蒙生态领域较具竞争力的企业。

公司在产品研发能力、品牌形象、营销网络覆盖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优势。本项目将进一步扩大智能终端和通信模组类产品产能,抓住鸿蒙产业化落地的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经营业务的深度增长。

(3)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增强盈利能力

当前传统模组市场因产品功能趋同陷入价格战恶性循环,下游客户持续压价导致企业利润空间不断收窄,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近年来,公司

20不断加大国内蜂窝物联网模组不同应用市场的拓展力度,出货领域覆盖智能表计、智慧家庭、公网对讲、智慧电网等多个领域。随着鸿蒙操作系统生态的持续完善,在智能电网领域,鸿蒙模组通过低功耗、高可靠性的通信能力,为电力设备智能化提供了稳定支撑,已在能源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在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等场景中,其分布式架构特性可流畅连接各类终端设备,满足跨设备协同的复杂需求。未来随着鸿蒙设备基数的扩大和行业应用的深化,公司有望通过技术授权、定制开发等模式进一步释放商业价值。本项目聚焦鸿蒙生态智能终端及通信模块扩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实现鸿蒙产业化落地的进一步深化,与传统产品的实现差异化竞争,提高公司高附加产品的比例,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在鸿蒙领域内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

公司作为鸿蒙生态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在鸿蒙系统的研发和推广上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拥有庞大的九联开发者社区和丰富的技术积累。公司设有专业的研发机构以及独立的运营机构,是“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黄金捐赠人”,“OpenHarmony 项目 A 类捐赠人”,“OpenHarmony 超高清专委会副会长”,“OpenHarmony 生态使能合作伙伴”。公司在领域内合作建立有多个产学研合作实验室或项目如“惠大 /深技大共建 OpenHarmony 实验室,深大共建OpenHarmony 课程等。公司基于“鸿蒙”操作系统的摄像头、超高清视频操作系统、NB-IoT 模组、物联网操作系统、智能机顶盒、智能路由器、鸿蒙 PC 等智能终端和通信模组产品能为客户提供简洁流畅并且安全可靠的全场景交互体验,目前已经配合行业客户实际需求在能源、水利、金融、医疗及教育等行业垂直领域进行商用落地。凭借在操作系统底层技术的持续投入和行业落地经验,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发展先机遇,实现进一步发展。

(2)鸿蒙产品应用场景丰富,未来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5 年 3 月 20 日,华为 HarmonyOS 5 正式发布,标志着华为操作系统进入

全栈自研的“纯血鸿蒙”时代。鸿蒙操作系统作为面向万物互联时代打造的全场景分布式操作系统,其应用生态正处于前所未有的高速扩张期。自2019年HarmonyOS 发布以来,鸿蒙生态设备的数量已超 10 亿台。根据华为在 2025 年21全联接大会上发布的最新数据,HarmonyOS 5 终端设备数量已突破 1700 万台,并且每月持续保持百万级的增长势头。这标志着鸿蒙生态已经跨越了初期的“可用性”门槛,进入了规模化发展和提升“好用性”的新阶段。

生态的繁荣不仅体现在终端数量上,更表现在其渗透的广度与深度。目前,鸿蒙生态已覆盖手机、电脑、平板、穿戴设备、智慧屏等超过60款产品形态,上架的应用和元服务数量超过3万个。更重要的是,其根基——开源鸿蒙(OpenHarmony)已汇聚了 9200 多名社区开发者,代码行数超过 1.3 亿行,衍生出1300多款软硬件产品和70多款行业发行版,深入金融、交通、教育、能源、航天等关键领域,真正成为“千行万业的数字底座”。

从应用场景看,鸿蒙的优势在于其分布式架构和原生 AI 能力能够实现跨设备的无缝协同。例如,正在测试的小艺任务空间可自主调度120多种工具,覆盖办公、出行、创意等8大类高频场景。这种“一个系统,多端协同”的体验,正从智能家居延伸至工业互联、智慧城市、智能医疗等广阔的专业领域,为九联科技的通信模块和智能终端产品开辟了远超传统运营商市场的新蓝海。

综上所述,鸿蒙生态已经形成了坚实的设备基础和活跃的开发者社区。公司紧跟鸿蒙生态发展,将自身硬件制造能力与鸿蒙的分布式深度融合,是抓住万物智联产业机遇,切入高价值行业市场,打造未来核心增长曲线的战略性选择。

(3)优秀的研发实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公司技术实力雄厚,历年来获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知识产

权示范企业,组建了国家广电总局有线数字电视应用技术联合实验室。通过了ISO9000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及 FCC、CE、UL、3C等认证,通过了软件 CMMI3 论证,具有严密的项目开发流程管理、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以及质量管理系统。

人员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采用内部培养加外部吸收双模式,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以确保公司更及时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现已形成了一支具有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2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建成一个由582名研发人员组成、占公司总人数的

37.16%的研发队伍。

通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在鸿蒙生态体系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

公司是华为认证级 ISV 伙伴,OpenHarmony 软件发行版及开发板的生态领航贡献单位,2022 年度六家OpenHarmony 百人代码贡献单位之一,以及 OpenHarmony的核心共建单位、A 类捐赠人,在 OpenHarmony 主干代码的贡献量排名前列。

公司核心技术之一的多平台嵌入式软件开发技术,主要采用硬件虚拟化技术架构,抽象硬件设备层实现一套可扩展的 HLD(High Level Device)软件接口,基于该接口开发的软件模块和应用程序,支持 Android、Linux 等操作系统,可快速移植到不同的硬件芯片平台,大幅度提升了新方案平台的研发效率和软件代码共用程度,降低研发成本,缩短产品上市周期。目前已经完成对鸿蒙操作系统的适配移植工作,运行在 HI3798MV310、Amlogic905L3、AmlogicA311D 等多个硬件平台上。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开发环境、丰富的分析软件、统一的中间件平台、嵌入式浏览器、javascript 支持技术,拥有一套先进成熟的区别开发流程,使公司的软件开发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这些核心技术优势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4)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作为国内三大运营商的重要供应商,九联科技在智能机顶盒、家庭网关等设备领域已经占领了一定市场份额,与中国移动等大客户中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公司在智能表计、智慧家、智慧城市、等细分场景中实现广泛应用与突破,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以及灵活高效的定制化解决方案,公司持续赢得行业客户的高度认可与长期合作,为公司后续深化合作产品提供基础。同时,公司在全国搭建了包含七个销售大区(华东、华中、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及广东),30个销售办事处的营销网络体系,覆盖了全国20多个省级行政区,全面的营销网络体系有助于公司更加贴近终端市场,及时更新市场资讯,在订单争取上取得先发优势,并在后续服务中保障客户的体验。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15056.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723.90万元,项目

23建设期为24个月。

5、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九联科技。

6、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九联科技园。

7、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的发改委备案、能评及环评批复手续正在办理中。

8、项目预期效益

根据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6.22%(所得税后),预计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8.07年,项目经济效益前景较好。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项目概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5453.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布局的不断完善,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上升。

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同时,公司营运资金得到有效补充,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提高偿债能力,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必要性。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也符合公司未来业

24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缺口,具备可行性。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规范。公司也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在董事会决定的专门账户,并将根据业务的具体发展情况,在科学预算与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安排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进度与具体金额,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合了公司现状、市场需求及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公司在鸿蒙生态智能终端及通信模块的研发及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巩固并扩大公司在核心领域的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补充,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还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25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终端、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面向运营商市场。核心产品包括智能网络机顶盒、智能家庭网关、智能路由器、FTTR 设备,以及 4G、LTE、5G RedCap 等通信模块。公司持续在鸿蒙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和布局,已成为鸿蒙生态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通过将鸿蒙技术深度融合于现有产品体系,公司已成功推出多款鸿蒙化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产品,相关产品在智能表计、智能家居、智慧能源、智慧城市、智能医疗及车联网等领域已初具市场规模。公司基于鸿蒙生态的研发与技术积累,已使其成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夯实未来发展的关键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鸿蒙生态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鸿蒙生态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与鸿蒙生态深度融合基础上实施的战略性产

能扩充与技术升级,旨在进一步加大对鸿蒙生态的研发投入,扩大鸿蒙生态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产品的产业化规模,以提升公司在关键生态中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本项目是公司巩固并强化其在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领域优势的重要战略举措,有助于公司把握万物智联的产业机遇,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变更情况,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

26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因本次发行融资规模较小,对原有股东的

股权比例稀释效应有限。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是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补充,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还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虽然在建设期内可能导致每股收益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逐步释放效益,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综合实力将得到加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股东贡献回报。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现金流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和竞争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投产后,未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预计将逐步增加。此外,净资产的增加可增强公司多渠道融资的能力,从而对公司未来潜在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产生积

27极影响。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本次发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由上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宏观环境及行业风险

1、宏观环境风险

智能终端制造业与实体经济及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化、数字化的推进,下游客户对多媒体娱乐及通信技术的应用需求也呈现不断增长态势,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呈现一定的相关性。

当前我国经济已步入新常态,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面临优化调整。未来,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将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及行业内企业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

282、行业风险

智能终端产品是公司的主要产品类别主要包括智能网络机顶盒、有线机顶

盒、ONU 智能家庭网关和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等,其中智能网络机顶盒和 ONU智能家庭网关比重较高。我国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自2015年以来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随着市场渗透率的不断提高,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开始从原来的爆发式增长期转入稳定发展期,市场需求将以新增宽带用户需求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需求为主。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公司智能网络机顶盒销售收入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亏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274.60万元、217082.59万元、250819.63万元和110131.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33.48万元、-19918.80万元、-14182.61万元和-12315.03万元。最近三年一期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国内运营商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营业收入较为稳定,最近一年一期净利润亏损幅度有所收窄,但若市场复苏缓慢,公司未来存在亏损的风险。

2、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运营商市场,行业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06%、74.60%、77.90%

和81.26%,其中,对第一大客户中国移动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78%、53.76%、54.19%和68.44%。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对中国移动存在重大依赖。如果中国移动的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或者业务发展战略发生重大调整,将使得公司面临营业收入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3、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网络机顶盒、有线机顶盒、ONU 智能家庭网关

和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这些产品主要根据运营商的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生产,产品通常使用运营商的品牌标识,而不是采用公司的自主品牌标识,即公司与运营商的合作属于代工模式,导致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也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0.57%、11.58%、11.59%和9.86%。

294、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智能终端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半导体芯片、存储器等,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比重较高。近年来由于国际形势日趋紧张,中美贸易摩擦日益加剧,我国半导体相关产业均遭受不同程度芯片短缺的影响。如芯片短缺持续,则可能导致公司中标份额的执行和订单交付延迟,亦可能出现半导体芯片、存储器等价格上涨的情形,并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相应增加,使得公司面临销售收入下降、毛利率不及预期及整体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9536.17万元、82326.83万元、99736.70万元和76079.6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8.21%、27.52%、

27.00%和23.19%,占比较高。虽然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

账款余额的比例较高,且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而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标未执行在手订单和供应链市场供求变化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7672.85万元、58073.97万元、50595.42万元和48755.1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45%、19.41%、

13.70%和14.86%。虽然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但

如果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为客户定制的产品未能实现销售导致积压滞销或库存

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情况发生,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风险

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出现,可能会对

30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经过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规划,具备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前景。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根据当前的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环境和发

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产业政策变化、行业发展走向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预测效益存在一定的差异。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每年将会产生一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尽管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但上述募投项目收益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若未来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不达预期,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产品产能设计主要结合公司对上述

产品未来的市场需求规模、公司预期可能实现的市场占有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如公司未来产品市场开拓进展不及预期,或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未继续提升甚至下滑,则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无法得到较好利用,进而对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31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如下: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现金分配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二)现金分配的时间及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分配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配或现金分配比例可低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1、当年实现的每股收益低于0.1元;

2、母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负债率超过70%;

3、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4、公司现金流出现困难导致公司到期融资无法按时偿还;

5、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三)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配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四)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

报规划提出、拟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

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审计委员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

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如涉及)和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5、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

33润有直接影响,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分派事项;

8、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

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五)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及使用计划,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事项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社会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

34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

和长期发展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应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4、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50.81万元(含税),相关现金股利已于2023年7月7日发放完毕。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182.61-19918.806033.48净利润

现金分红(含税)--1850.81

35现金分红/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30.68%东的净利润

注:1、上述现金分红比例未考虑现金对价回购股份金额,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63328718.08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96%,2022年公司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5.64%。

2、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87133445.3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今后公司也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关分红规划实施现金分红。

三、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应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情况,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制度安排,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公司每年应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确定公司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

36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37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配或现金分配比例可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当年实现的每股收益低于0.1元;

*母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公司现金流出现困难导致公司到期融资无法按时偿还;

*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四)股东回报规划决策机制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利润分配政策,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草拟,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时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

报规划提出、拟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

38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

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审计委员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

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如涉及)和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5、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分派事项;

8、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

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39(六)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及使用计划,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事项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社会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

和长期发展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应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调整后的利润政策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4、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40第五节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实际通过本次发行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3、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应当在计

算每股收益时扣除。2024年末,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所导致的库存股596.46万股,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上述库存股已全部授予员工。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000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41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171.6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177.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前述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以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5、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82.61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36.91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4年基础上按照增长10%、持平、减少10%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除本次发行及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

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4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50000.0050000.0052171.68

减去库存股后总股本(万股)49403.5450000.0052171.68

假设情景1:假设公司2025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持平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4182.61-14182.61-14182.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536.91-12536.91-12536.91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71-0.2854-0.2854

42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71-0.2854-0.28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38-0.2522-0.25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0.2538-0.2522-0.2522

股)

假设情景2:假设公司2025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上升1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4182.61-12764.35-12764.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536.91-11283.22-11283.22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71-0.2568-0.25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71-0.2568-0.25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38-0.2270-0.22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0.2538-0.2270-0.2270

股)

假设情景3:假设公司2025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下降1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4182.61-15600.87-15600.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536.91-13790.60-13790.60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71-0.3139-0.31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71-0.3139-0.31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38-0.2775-0.27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0.2538-0.2775-0.2775

股)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

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投项目推进

43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

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鸿蒙生态智能终端与通信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

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实现对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贡献,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为健全、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44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2027年)》,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

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未来拟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

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

45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启军、林榕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者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4)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

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46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