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10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5月·中国合肥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2
议案三: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3
议案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3
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6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会议资料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
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会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准时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的同时,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前进行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
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临时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由主持人视具体情况予以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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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
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事项议案时,需回避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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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 J2栋 3F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宁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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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规范运作,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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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权,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31.11万元,同比增长77.36%;实现净利润
6396.75万元,同比增长306.8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70.38万元。
公司在报告期内业绩实现高速增长,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产品迭代升级,凭借长期积累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同时,下游电子制造、新型显示、新能源等行业景气度提升,带动公司核心部件产品需求旺盛。
报告期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77918.71万元,较年初增长16.31%;所有者权益为151605.93万元,较年初增长4.38%。
二、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
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临时会2025/4/173、《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4、《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的议案》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3、《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4、《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6、《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7、《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18、《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4、《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8/25
第一次会议5、《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3、《关于<20252025/9/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第三次临时会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议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6、《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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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10/30第二次会议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明细的议案》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二)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其中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会、1次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未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所有专门委员会成员均按要求参加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没有提出异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忠实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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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勤勉、谨慎履职,科学审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为公司治理稳健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积极关注监管动态,落实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适时开展现场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董事绩效评价良好,董事薪酬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详述。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5年,公司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担保行为进行核查。经核查,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2025年度公司认真围绕投资者关系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e互动”、
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与互信,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
六、董事会2026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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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战略机遇,坚持高效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战略决策及风险控制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规划如下:
(一)深化治理效能,筑牢合规运营基石
公司将持续优化治理结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一步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点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针对研发、供应链等关键环节提升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同时积极顺应监管趋势,启动 ESG 治理体系建设,将环境、社会及治理因素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夯实公司长远发展的制度根基,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战略引领,坚定核心部件定位
董事会将立足机器视觉行业发展前沿,结合2025年经营成果,统筹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坚定公司作为高端工业传感器提供商的战略定位,指导管理层加快丰富工业相机、图像采集卡、智能光学单元等产品矩阵,推动产品向更高分辨率、更高传输速度、更贴合应用场景的方向迭代升级;重点聚焦半导体、生物医疗、新型显示、
新能源等下游高端应用领域,不断提升核心部件的市场占有率与品牌影响力,为公司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提升信披质量,深化价值传递与沟通
董事会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优化披露流程与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及时性,有效传递公司“硬科技”价值。同时,进一步构建多元化、常态化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渠道加强资本市场沟通,分类施策传递公司经营亮点,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四)督导重点项目,驱动研发创新转化
董事会将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听取募投项目进展汇报,实施精细化管理以确保项目按期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督导管理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围绕光学成像与智能图像处理核心技术开展攻关,巩固公司在国产机器视觉领域的领先地位,支撑国家高端装备自主可控与智能化升级。
(五)优化人才机制,激发组织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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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将指导管理层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加大对复合型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内部培养与晋升体系。审慎研究并适时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管理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利益与公司可持续发展出发,贯彻落地发展战略,科学决策、勤勉尽责、务实进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1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2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3462281.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3600000.00元;本年
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3600000.00元,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21.26%。其中,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3600000.00元,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21.26%。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36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3967526.3915723134.6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43462281.5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36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9845330.5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3600000.0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是
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34.13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99762748.7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否在3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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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688571376.9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
14.49
业收入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否
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否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1: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注2: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为2024年及2025年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63967526.39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13600000.00元,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作为机器视觉行业高端装备核心部件提供商,长期深耕工业机器视觉成像领域,是我国机器视觉行业国产替代的先锋企业。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技术门槛高、研发投入大、验证周期长的显著特征,且随着下游应用场景向半导体、新型显示、新能源等高端领域延伸,对产品的兼容性、可靠性要求进一步提高,前期技术攻关与市场开拓资金需求巨大。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的关键阶段,虽然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但资产规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仍需持续投入以夯实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二)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跨越式增长,实现净利润6396.75万元,同比增长306.84%;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7595.24万元,同比增长353.06%,
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经营态势稳健向好。然而,鉴于公司正处于战略机遇期,为保障公司在光学成像、智能图像处理等核心技术领域的持续领先优势,加速产品在新型显示、新能源、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高端应用场景的产业化落地,公司需要留存充足的资金以支持研发创新与业务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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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研发创新等需求,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积蓄后劲,从而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充分便利。公司建立及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对现金分红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将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回报,致力于通过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价值。自上市以来,公司积极实施股份回购与现金分红,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2023年度,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44508.80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84.72%;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达4991.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半年度,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60.00万元。此外,公司通过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未来,公司将持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的理念,在保障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定的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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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酬,
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
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酬。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每季度发放一次。
三、其他事项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16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7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8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孙怡宁先生、曹崇延女士、陈磊先生对2025年度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别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怡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崇延)》《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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