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1证券简称:杭州柯林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732.4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
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612.2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120.1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4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9120.11万元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
金金额51277.5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
135846.5735419.4828620.11
化建设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53.009858.094500.00
3补充营运资金6000.006000.006000.00
合计51799.5751277.5739120.11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06.9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当前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进度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累计投资金额电力设备数字化
135419.4828620.119306.9132.52%
智能化建设项目
“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目前尚处于工程建设阶段,由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地理位置、周边住宅、商业集中等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导致建设工程复杂、建设周期延长且建设工程相关成本增加。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根据最新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投资内容、投资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拟调整募投项目“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中部分明细项目的投入金额。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本次调整金额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
1土地购置922.91-490.00432.91
2土建工程8100.004950.0013050.00
3设备购置及安装7695.07-4500.003195.07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0.002500.002650.00调整前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项目名称本次调整金额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
5基本预备费797.25-797.25
6研发费用6359.20-4935.371423.83
7市场推广费用2324.00-2324.00-
8铺底流动资金9071.05-2000.007071.05
小计35419.48-6799.3728620.11
募投项目“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以上项目中的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投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安排。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