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2025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2024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年上市公A B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司(含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12月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三)2026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结论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
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