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证券简称:威迈斯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6月6日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9元(含税),该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2.47元/股调整为12.11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6月6日为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87.4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11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