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证券简称:威迈斯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8315308.9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3416643.40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
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19188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47578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17940520股,以此初步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人民币275840743.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9.41%,
具体分红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为人民币44343323.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320184066.3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3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人民币30775346.1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人民币306616089.3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存托凭
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如后续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275840743.20258451111.64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46687439.4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315308.92400183934.30不适用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23416643.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34291854.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46687439.4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479249621.6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580979294.25
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否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21.23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801800525.1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12714188323.5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
6.31
营业收入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否
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与2025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