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证券简称:威迈斯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7
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
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5
议案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9
议案五:《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3
议案六:《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5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27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1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2
议案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3
2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未投或者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5时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三)会议召集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万仁春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各项议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9、《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6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7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根据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8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在外部环境的多重挑战下,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以市场为导向,深挖客户真实需求,并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及市场认可度提升,实现销售收入的持续性增长。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7241.96万元,同比增长15.39%;实现营业
利润49771.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2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69071.83万元,同比增长6.36%。
2024年,受益于车载电源产品的研发迭代及公司对精益化管理的追求,公司
车载电源产品在市场竞争加剧的大环境下保持稳定,实现营业收入510652.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同时,基于2024年新能源汽车终端销量持续增长的带动及电驱系统集成化能力提升的推动,公司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快速放量。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委员会会议,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实施,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其中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序号时间届次审议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二届董
2024年43、《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事会第十
月25日4、《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三次会议
5、《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9、《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2、《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8、《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1、《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3、《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3、《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二届董
2024年8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2事会第十
月23日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四次会议6、《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1、《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9
3事会第十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月24日
五次会议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
2024年10
4事会第十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
月19日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
2024年10
5事会第十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25日七次会议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2024年12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6事会第十月4日事的议案》八次会议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4年125、《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事会第一
月20日6、《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次会议
7、《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在上述会议中,所有董事均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主动关注公司经营层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工作,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5月2023年年度17、《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
16日股东大会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2024年9月2024年第一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9日次临时股东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会1、《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2024年第二
2024年10案》
3次临时股东大月10日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会预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024年第三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
2024年12
4次临时股东大独立董事的议案》
月20日会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法、尽责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都得到了落实。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均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各自所属委员会会议,恪尽职守、勤勉诚信地忠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的发生,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努力将内幕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
12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工作的展望
2025年度,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
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5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同时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1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五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1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2024年实际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15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认真、严谨和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在2024年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二届监7、《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4月
1事会第十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5日二次会议9、《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二届监
2024年8月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2事会第十
23日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次会议5、《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监2024年9月1、《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3事会第十
24日案》
四次会议
42024年10第二届监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6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月25日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4年125事会第十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月4日六次会议议案》
第三届监1、《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4年12
6事会第一2、《关于修订<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月20日
次会议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履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独立董事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履行职责时未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信息披露也做到了公平、及时、准确、完整,通过规范投资者来电、来访接待流程加强了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24年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
17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相关事项依法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积累,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同时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18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2022年期增减
营业收入637241.96552266.3015.3938327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18.3950239.54-20.3429470.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35545.4847791.13-25.6226898.67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733.5672739.0841.249635.00本期末比上年2024年末2023年末同期末增减(%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6986.56337847.82-3.21103152.22
总资产769071.83723078.566.36405846.66
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本期营业收入为637241.96万元,同比增长15.39%,主要得益于:1)2024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进一步增长,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收入随之增长;2)公司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业务规模高速扩张;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733.56万元,同比增长41.24%,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20242023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年2022年(%)
19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51.27-25.200.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51.27-25.200.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0.841.21-30.580.71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524.48减少12.73个百分点33.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0.4423.29减少12.85个百分点30.54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054.87增加1.18个百分点4.99
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0.95元/股,同比减少25.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84元/股,同比减少30.5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5%,同比减少12.7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44%,同比减少12.85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本期期末金额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较上期期末变情况说明比例(%)比例(%)动比例(%)
货币资金157561.8720.49155660.2821.531.22交易性金融
138728.3218.04114900.1015.8920.74
资产
应收账款169865.4222.09141803.9419.6119.79
存货88562.5211.52116490.8516.11-23.97长期股权投
11374.961.4810385.481.449.53
资
固定资产108950.6114.1790590.6612.5320.27主要系新能源汽车
在建工程13196.921.726069.430.84117.43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所致
使用权资产3793.620.492988.370.4126.95
短期借款28925.033.7632353.174.47-10.60
应付账款201417.2026.19188627.4726.096.78
合同负债13147.561.7110930.921.5120.28
长期借款20537.892.6724345.783.37-15.64主要系报告期内房
租赁负债2168.470.28545.470.08297.54屋租赁增加所致
20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经营成果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637241.96552266.3015.39
营业成本525302.70450344.4116.64
销售费用7585.975345.3541.92
管理费用17050.4813635.0725.05
财务费用197.6066.73196.14
研发费用38528.9426898.0343.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733.5672739.0841.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599.87-169740.8650.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866.54191070.37-125.05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1)2024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销量保持稳定增长;2)2024年公司电驱系统产品销量快速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同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销售费用相应同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21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22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董事会对年度预算的总体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细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2024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本着求实稳健原则,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初步测算与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编制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主营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财务预算
2025年度,公司将认真研判行业发展趋势,持续保持研发投入,坚持技术创新,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将积极拓展市场,实现营业收入稳中有升;同时,加强管理和成本控制,维持合理的利润率水平。
公司财务预算依据2025年度的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预计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2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特别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2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0183934.3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0208881.0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
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现金分红金额约为人民币150265126.1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7.55%,具体分红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人民币22343868.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280794980.6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0.1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人民币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人民币258451111.6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4.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存托凭
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如后续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25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26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3.8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
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公司类型被担保人预计担保额度
1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103000
2控股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35000
合计----138000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27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2日
2、注册资本:92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昌路与花津
南路交叉口往西北约90米
4、法定代表人:万仁春
5、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电源、通信电源、电梯电源、医疗电源、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资
产总额为252587.18万元,负债总额为161632.02万元,净资产为90955.1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72463.91万元,净利润为10280.79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9年7月24日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28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中小企业创业
园11号厂房(申报承诺)
4、法定代表人:宋德林
5、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机控制器、动力总成系统专业技术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机控制器、动力总成系统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工业产品设计,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
公司资产总额为73261.28万元,负债总额为69211.67万元,净资产为4049.6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1851.83万元,净利润为2349.5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授信并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
29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
度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000万元;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两项担保事项合计为人民币9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6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30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个人在公司担任的经营行政管理职务及其行使的经营
管理职能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年税前10万元人民币。
三、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万仁春、刘钧、冯颖盈、杨学锋、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倍特尔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31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9日
32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9日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