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证券简称:威迈斯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7月2日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本次超募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电驱总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并投入该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