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证券简称:威迈斯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五月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5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7
议案二:《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
议案三:《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5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7议案五:《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1议案六:《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3
议案七:《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7
议案八:《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9
议案九:《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30
2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股东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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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未投或者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股东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
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审计委员会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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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5时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三)会议召集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万仁春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各项议案
1、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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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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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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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根据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8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境内新能源汽车行业保持规模扩张节奏,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亦同步增长,共同推动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在此背景下,公司聚焦市场需求变化,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经营质量较去年稳步改善。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4176.87万元,同比相对持平;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831.53万元,同比增长39.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401.15万元,同比增长47.42%,主要原因系:1)境内新能源汽车终端销量稳步增长与渗透率不断提升,公司车载电源产品的发货量随行业增长同步提升;2)公司坚持精益化生产管控,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出货结构持续调优,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占比有所提升。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委员会会议,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实施,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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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等方面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其中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序号时间届次审议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5年3第三届董事会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
月28日第二次会议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5、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9、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12、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
2025年4第三届董事会度预计的议案
月25日第三次会议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6、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7、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19、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2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2025年5第三届董事会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月7日第四次会议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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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届次审议议案
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
2025年6第三届董事会价格的议案
月6日第五次会议2、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
2025年7第三届董事会
5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月2日第六次会议
2、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
估报告
3、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8月第三届董事会
6的专项报告
25日第七次会议
4、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5、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10第三届董事会
7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27日第八次会议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2025年12第三届董事会
8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月23日第九次会议
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在上述会议中,所有董事均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主动关注公司经营层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并组织了6次股东会,依据《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工作,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2025年1月2025年第一次1、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11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8日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4月2025年第二次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
2
14日临时股东大会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年5月2024年年度股
36、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6日东大会
7、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2025年5月2025年第三次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4
23日临时股东大会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7月2025年第四次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18日临时股东大会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2025年9月2025年第五次
6章程的议案
10日临时股东大会
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法、尽责地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都得到了落实。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均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各自所属委员会会议,恪尽职守、勤勉诚信地忠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的发生,维护中小投
12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资者利益。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努力将内幕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2026年度工作的展望
2026年度,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
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6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同时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1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1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8315308.9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3416643.40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
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19188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47578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17940520股,以此初步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人民币275840743.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9.41%,
具体分红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为人民币44343323.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320184066.3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3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人民币30775346.1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人民币306616089.3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存托
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15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16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为满足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
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本次预计担保均无反担保安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17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被担保担保额度担保方方最近占上市公是否是否担保持股比一期资截至目前担本次新增担司最近一被担保方担保预计有效期关联有反方例产负债保余额保额度期净资产担保担保
(%)率比例
(%)(%)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自股东会审议通芜湖威迈过之日起至下一
公司斯新能源100.0053.60166823.00100000.0027.57年审议相同事项否否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自股东会审议通威迪斯电过之日起至下一机技术(芜公司100.0084.5811600.0030000.008.27年审议相同事项否否
湖)有限公的董事会或股东司会召开之日止
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本次预
计的担保额度;如在额度有效期间公司新设或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对该等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被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型及上市公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司持股情况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
法人 全资子公司 公司直接持股 100% 91340200MA2T7UB58T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法人 全资子公司 公司间接持股 100% 91340203MA2TY3PJ53
湖)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经审计)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18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芜湖威迈斯新能263807.72141402.94122404.78282601.212435.00源有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43611.8036887.426724.3853740.782674.77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授信并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
度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8423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两项担保事项合计为人民币2024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
19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有者权益)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80%、24.8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20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五:《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发放情况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的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个人在公司担任的经营行政管理职务及其行使的经营
管理职能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年税前10万元人民币。
三、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万仁春、刘钧、冯颖盈、杨学锋、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倍特尔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21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22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六:《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本次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考评等级为 B,其当期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10%,即4590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5月6日及2025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公司于 2025 年 5月 7日至 2025 年 5月 16日在公司内部 OA办公系
统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2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2)。
(三)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四)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7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登记工作,于 2025年 7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六)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划分为 A、B+、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B C D
2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90%0%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为“C、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因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3名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考评等级为 B,其当期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当期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10%,即4590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与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的规定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111元/股,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2.111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9188098股变更为
419183508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166635467-4590166630877无限售条件股份2525526310252552631
合计419188098-4590419183508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5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
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回购原因及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系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的,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和股份注销手续,并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26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3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考评等级为 B,其当期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当期计划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10%,即4590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9188098股变更为41918350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19188098元变更为419183508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威迈斯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威迈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VMAX New 英文名称: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Group) Co.Ltd. Energy (Group) Co.Ltd.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注册资本:41918.8098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41918.3508万元人民币
邮政编码:518000邮政编码:518000
27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1918809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41918350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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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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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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