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证券简称:威迈斯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4
普通股股东人数8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1843670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184367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2.186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2.186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838359999.9757522010.02399020.0004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838450199.9761522010.0239--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838450199.9761522010.0239--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838400199.9759527010.0241--
5、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838400199.9759527010.0241--
6、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838229999.9751511010.023433020.0015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836669999.9680571030.0261129000.0059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703374899.6385594030.347524000.0011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837889999.9735554030.025424000.0011
10、议案名称:《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838119999.9746531030.024324000.0011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公司2024年度利润
61704114899.6818511010.298933020.0193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
7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1702554899.5905571030.3340129000.0755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
81703374899.6385594030.347524000.0140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
91703774899.6619554030.324124000.0140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101704004899.6753531030.310624000.0140务所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6、7、8、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的关联股东:万仁春、刘钧、冯颖盈、杨学
锋、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雪、欧阳婧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