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证券简称:威迈斯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3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15日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叶晓东先生、独立董事蒋培登先生、独立董事黄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镍等,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9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个人在公司担任的经营行政管理职务及其行使的经营
管理职能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年税前
10万元人民币,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2444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当期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占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10%,即4590股。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419188098元变更为419183508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