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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信息: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17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6)第01347号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合信息公司”)编制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合合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合合信息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准确的反映了合合信息公司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1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9),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5.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79500000.00元,扣除尚需支付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79671200.00元(为承销和保荐费用86167400.00元扣除本公司已采用自有资金支付的6496200.00元),另扣除以自有资金及后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承销费、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披及其他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9988181.13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69840618.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10272号)。

3(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91432347.75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1379500000.00

减:支付的券商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79671200.00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129982880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8161480.47

理财产品赎回13700000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725253.43

减:支付部分发行费费用(不含增值税)29988181.13

募投项目投入987741500.45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1370000000.00

专户手续费支出3829.5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余额转出549675.0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291432347.7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

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4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生腾、上海生腾苏州分公司及上海生腾北京分公司分别与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临冠、上海生腾、上海盈五蓄及合合信息广州分

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七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了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2025年12月注销5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以下5个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共549675.02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销户日账户状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公司310501753600000050542025-12-24已销户海杨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合合信息广州分公司310501753643000018252025-12-19已销户海国定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上海临冠310501753643000018282025-12-19已销户海国定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上海生腾310501753643000018272025-12-19已销户海国定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上海盈五蓄310501753643000018262025-12-19已销户海国定路支行

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七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5(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3075251000894177219.28

本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546533809000916861230.03

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811020101210170749943129313.34合合信息广州分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78444510003667463.92司

上海临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3740871000187043186.64

上海生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359892100023203057.86

上海生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811020101260183535328086027.87

上海生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51625212700055107067.01上海生腾北京分公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5245247000035-司上海生腾北京分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8110201012001835359207406.80司上海生腾苏州分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81102010127018353647752351.99司上海生腾苏州分公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52338262000255197959.23司

上海盈五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7840381000063.78

合计291432347.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188.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65.9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754.91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3月11日由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众会字(2025)第01969号)。上述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资金已于2025年3月19日及2025年3月20日使用募投账户支付。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1725253.43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6月,“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2月,公司将该项目因利息收入产生的节余资金549675.02元(含利息收入)转出后,随即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5.3.10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7(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1)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1)公司募投项目中包含人员薪酬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不能经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自筹资金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费用可操作性较差。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中涉及人员薪酬的款项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薪酬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

2)同时募投项目涉及部分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水电费、房租物业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

3)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从境外采购设备和软件等业务,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需要

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出,拟通过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的自筹资金账户先支付。

(2)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按月度编制以自筹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由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

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的一般账户。

3)公司建立自筹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3)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含先期投入置换)累计金额为887542395.79元,其中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501889180.31元,2024

8年度置换金额为15109438.83元,2025年度置换金额为370543776.65元。

2、募投项目延期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金额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序号项目名称可使用状态日期状态日期

人工智能 C端产品及 B端服务研发升

12024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级项目

商业大数据 C端产品及 B端服务研发

22024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升级项目

3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

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

42024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建设项目

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1)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规划

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整体项目进度有所延迟;

(2)由于软件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项目建设涉及的政策和管理要求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紧跟行业技术发展新趋势,公司及时调整战略规划,强化了相关技术与产品市场调研、用户需求分析等前期工作的重要性,致使项目前期论证时间拉长,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预期计划存在差异。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人工智能 C 端产品及 B 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商业大数据 C端产品及 B 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将“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通过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3、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金额

9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金额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金额。具体如下:

公司增资主要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相关增资款主要投入于“人工智能 C端产品及 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商业大数据 C端产品及 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

“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项目”几个项目。上述项目的承担主体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临冠和上海生腾。

通过本次增资,公司将进一步迭代升级公司 C端产品,针对不同类型用户特点开发垂直化场景的功能,进行差异化的运营,满足用户需求,继续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在 B 端业务方面,公司计划扩大行业的覆盖度,尤其是加大对金融、政府、制造业等行业的布局,助力多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升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计划用途,有助于降低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等。增资前后上述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变更前变更后序号子公司名称拟增资金额(不超过本拟增资金额(不超过本数)数)

1上海临冠990034900

2上海生腾1500025000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人工智能 C 端产品及 B 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及商业大数据 C端产品及 B端服务研发

升级项目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在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降低研发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升级项目及商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与数据中台建设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该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研发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10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

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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