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6证券简称:西力科技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了《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汪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在公司内部张贴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疑义或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4、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5、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前述事项,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了《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2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并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了《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上述两个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都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由于2024年度和2025年度权益分派为差异化现金分红,两次现金分红每股的派息额分别为0.296元,故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P=P0-V=5.54-0.296-0.296≈4.95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共计作废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离职人员外,6名子公司浙江西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激励对象未达到公司业务单元层面考核目标,共计作废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另外,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公司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得分在90-85分之间,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故作废0.8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0.80万股。
3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54元/股调整为4.95元/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已就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本次调整的依据、原因及调整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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