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17公司简称:惠泰医疗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6.6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8.84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财务报告、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
仓储、研究与开发、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融资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环境保护、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研发管理、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财务报告管理等。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
第1期,会计部函〔2011〕174号)关于“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之规定,未将合并范围内2023年新收购的子公司深圳皓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依微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3%
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产总额的1%
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经营收入总额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0.5%
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所有者权益的1%≤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的1%
说明: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2、已经
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3、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4、公司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环境无效;5、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6、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重要缺陷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
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利润总额的3%≤直接财产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利润总额
总额的5%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总额的3%
说明:
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3、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5、重要业务重大缺陷
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6、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7、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失误;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3、重要业务制度执重要缺陷行中存在较大缺陷;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6、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2、公司员工违反内部规章,给公
一般缺陷司造成一般损失;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4、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5、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无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或重要控制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通过各类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强化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高效、健康、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成正辉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