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惠
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惠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
1 月 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惠泰医疗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后,全部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原预计投入募集调整后拟投入募集序号项目名称资金金额资金金额
1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36761.0032761.00
2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33869.0013224.44
3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14111.00
4外周血管介入项目-6533.56
5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5965.40
6补充流动资金13419.0013419.00
7区域总部中心-33732.02
总计84049.00119446.42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7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1022.78万元;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3732.02万元中包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
三、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结项名称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结项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2924.44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12926.97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12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补流,1.12万元结项名称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结项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4111.00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8742.18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5917.85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补流,5917.85万元注:1.上述表格中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部分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及理财收益;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1、上述项目存在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尾款尚未支付;
2、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
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上述“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款项且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918.9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待上述尚待支付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七、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项目名称的日期状态的日期外周血管介入项目2025年12月2027年12月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2026年4月2026年12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外周血管介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3195.20万元。由于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核心原材料供应链波动、关键工艺技术攻关周期超出预期,且动物实验需多次优化方案以满足有效性要求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工作进展未达计划节点,导致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超出原计划。
2、公司“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拟投入总投资额为3亿元人民币,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965.4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6栋、保租房(员工宿舍)2栋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为匹配2028年的产能及配套需求,2025年8月对项目进行了规划调整,部分厂房楼层增加,致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超出原计划。截至2026年2月2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5965.4万元已使用完毕。
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结合研发进度、市场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拟调整“外周血管介入项目”及“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将“外周血管介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外周血管介入项目”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3649.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截至2026年2月28日,“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0元。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发展方向及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八、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募投项目“外周血管介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将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惠泰医疗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炎林赵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