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4月14日,并同意以24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6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80501股限制性股票。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