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7证券简称:惠泰医疗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
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三)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肖岳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八)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350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91357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一)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十二)公司于 2024年 7月 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41名激励对象、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19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358663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三)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十四)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五)公司于 2025年 5月 30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06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68938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六)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
(十七)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 16253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八)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173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九)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4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 A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 93.7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93.74-1=92.74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因此以上调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生效。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由93.74元/股调整为92.74元/股。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