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证券简称:三旺通信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
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9
普通股股东人数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819884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81988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2.862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2.8622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11018563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合计为1696332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8489298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伟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袁自军先生、董事吴健先
生采用视频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熊莹莹女士及财务总监冯秀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5778699.9397391560.057419000.002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5778699.9397391560.057419000.0029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2333399.8892736090.107919000.0029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普通股6812333399.8892736090.107919000.0029
5、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原)独立董事赖其寿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2333399.8892736090.107919000.0029
5.02议案名称:(原)独立董事金江滨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2333399.8892736090.107919000.0029
5.03议案名称:(原)职工代表董事范腾凤女士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2333399.8892736090.107919000.0029
5.04议案名称:董事长熊伟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5.05议案名称:董事吴健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635458199.5404736090.448019000.0116
5.06议案名称:董事袁自军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5.07议案名称:独立董事陈燕女士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2333399.8892736090.107919000.0029
5.08议案名称:独立董事范丛明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2333399.8892736090.107919000.0029
5.09议案名称:独立董事陈庆前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2333399.8892736090.107919000.0029
5.10议案名称:职工代表董事陈美丽女士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2273399.8884742090.108819000.0028
6、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8724996.6874696093.224419000.0882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12733399.8951696090.102019000.0029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办
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08663899.83541103040.161719000.002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2025
3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年度利润分配
5方案的议案
(原)独立董事
5.01赖其寿先生薪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酬
(原)独立董事
5.02金江滨先生薪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酬
(原)职工代表
5.03董事范腾凤女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士薪酬董事长熊伟先
5.04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生薪酬董事吴健先生
5.05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薪酬董事袁自军先
5.06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生薪酬独立董事陈燕
5.07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女士薪酬独立董事范丛
5.08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明先生薪酬独立董事陈庆
5.09208324996.5022736093.409719000.0881
前先生薪酬职工代表董事
5.10陈美丽女士薪208264996.4744742093.437519000.0881
酬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6部分已获授尚208724996.6874696093.224419000.0882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8204655494.80231103045.109619000.0881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6、议案7、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中议案6已获
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7和议案8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
6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至议案5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其中,议案5.04至议案5.06
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至议案4、议案5.01至议案5.03、议案5.07至议案5.10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熊伟、宿迁市七零年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钜有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对议案5的相关子议案及议案6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原独立董事赖其寿先生、金江滨先生以及现任独立董事陈
燕女士、范丛明先生、陈庆前先生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洁、黄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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