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证券简称:罗普特公告编号:2026-013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2)和《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3)。
3、2025年6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23日为授权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451.0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5、2025年8月21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万份不予登记。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为25人,实际办理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46.00万份。前述未实际授予的5万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不再继续授予。
6、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1、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首次授予部分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0.00万份。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对应考行权比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核年度例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
2025率不低于30%,且2025年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不低30%
行权期于80件。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115.80万份。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5.80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