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0证券简称:安凯微公告编号:2026-018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包括3个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海燕女士、邰志强先生、李军先生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NORMAN SHENGFA HU (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王彦
飞先生、庞博先生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一)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5年5月21日召开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确认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无变化,仍采用津贴制,为每人每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税)。公司已按此标准向3位独立董事足额发放津贴,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度薪酬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公司经营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发放,未另行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未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及董事职务报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经公司考核,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其2025年度薪酬。
二、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以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确定办法,标准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薪酬制定原则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确保薪酬方案合法合规;
合理公平原则: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合理薪酬水平。
2、薪酬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在职的全体独立董事。
3、薪酬结构及标准
2026年度独立董事继续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无变化,为每人每年人民币壹拾贰
万元整(含税),该津贴为其全部薪酬,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特殊情形说明
独立董事因换届、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职期限计发薪酬。
5、其他说明
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度薪酬方案全部执行完毕或者终止之日止。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薪酬制定原则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确保薪酬方案合法合规;
业绩联动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深度绑定;
合理公平原则: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合理薪酬水平;
长效激励原则: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将不低于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递延至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强化长期激励约束,引导非独立董事关注公司长期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长期绑定。
2、薪酬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在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3、薪酬结构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4、具体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基本薪酬根据其在
公司的岗位级别确定,原则上不高于该非独立董事上一年度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并根据公司年度、季度经营情况,个人绩效情况分期(季度、年度)发放,且保证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上述人员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中长期激励:按照公司股权激励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5、薪酬支付与追索机制
支付方式: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分期(季度、年度)发放,且一定比例递延至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相应激励计划约定的方式支付。
止付与追索:发生失职、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公司可止付并追索薪酬。6、特殊情形说明董事因换届、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职期限及绩效计发薪酬。
7、其他说明
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度薪酬方案全部执行完毕或者终止之日止。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薪酬制定原则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确保薪酬方案合法合规;
业绩联动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深度绑定;
合理公平原则: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合理薪酬水平;
长效激励原则: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将不低于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递延至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强化长期激励约束,引导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期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长期绑定。
2、薪酬适用对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薪酬结构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4、具体薪酬标准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及市场水平确定,原则上不高于该高管上一年度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并根据公司年度、季度经营情况,个人绩效情况分期(季度、年度)发放,且保证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中长期激励:按照公司股权激励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5、薪酬支付与追索机制
支付方式: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分期(季度、年度)发放,且按一定比例递延至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相应激励计划约定的方式支付。
止付与追索:发生失职、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公司可止付并追索薪酬。
6、特殊情形说明
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职期限及绩效计发薪酬。
7、其他说明
本方案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度薪酬方案全部执行完毕或者终止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确认《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邰志强先生、李军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回避表决。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海燕女士、邰志强先生、李军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王彦飞先生、庞博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
公司所处行业、地域的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对公司的贡献,有利于公司治理和长期发展;其中,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最新规定的业绩联动要求。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地域的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献及绩效考核结果,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其中,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最新规定的业绩联动要求。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薪酬执行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2、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